原標題:掛職信訪 服務群眾 宣傳法治
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我暫時離開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到國家信訪局掛職鍛煉。這期間,有國慶、元旦、春節(jié)等節(jié)假日,特別是恰逢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一中全會、二中全會和全國“兩會”召開等重大時間節(jié)點,信訪工作任務繁重。我認真學習貫徹“十八大”“兩會”精神,每天接待進京上訪群眾,疏導群眾情緒,宣傳國家法律政策,印象深刻,感受很深。
還清楚記得,2012年9月,我正在新任處級干部培訓班學習,接到單位通知,安排我去國家信訪局掛職鍛煉半年。聽到這個消息,我既激動又緊張。從道理上我明白,信訪與法律援助一樣,都是為了維護群眾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但從法律援助工作轉到信訪接待,從管理工作轉到窗口服務,畢竟還是第一次,是否適應,能不能干好,有不小的壓力。政治部領導和法律援助司領導看出我的思想苗頭,鼓勵我發(fā)揮法律援助工作密切聯系群眾的優(yōu)勢,幫助來訪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努力在信訪崗位上取得優(yōu)異成績。掛職期間,政治部和法律援助司領導、同事們經常為我“加油”“打氣”,讓我感受到來自后方的堅強支持。
還清楚記得,2013年春節(jié)前,中組部干部二局領導給我們42名掛職干部送來溫馨賀卡,國家信訪局徐令義副局長給我們42名掛職干部親筆簽名贈送他的信訪工作專著……中組部有關領導、國家信訪局主要負責人多次看望、慰問我們,國家信訪局對我們進行了一周的業(yè)務培訓,隨后安排在編干部帶著我們熟悉業(yè)務,繼而大膽放手讓我們獨立開展工作,並多次召開座談會聽取掛職干部意見和建議。來訪接待司考慮到我來自司法部,比較熟悉法律,專門安排我參加過一次“案件調度會”,就是挑選一起信訪交辦案件,通知所在地級市負責信訪工作的領導和有關人員到京匯報辦理情況,並一起分析案情、探討解決辦法,通過參加案件調度會,我對信訪部門如何處理重大疑難復雜信訪問題有了初步認識。還有一次,來訪接待司安排我參加規(guī)章制度起草修改會議,內容是關於來訪疏導,應他們要求,我介紹了法律援助機構和律師事務所介入信訪工作的一些做法,討論時大家贊成將“委托律師等參與信訪疏導工作”寫入該項規(guī)定草案。
還清楚記得,2012年冬季的第一場雪,那是11月4日,星期日,早上六點多鐘,一出門,銀裝素裹。我搭上住在同一個小區(qū)“掛友”開的車,到單位后稍做準備,7點半準時到發(fā)表窗口坐好,開始接待來訪群眾。這就是我們在“十八大”期間的日常工作。發(fā)表是來訪接待的第一個環(huán)節(jié),就是在窗口掃描來訪群眾的身份証,詢問其來訪事項,對於符合條件的,發(fā)給來訪登記表,安排其進入來訪登記、接談環(huán)節(jié)。發(fā)表窗口排隊的人最多、聲音嘈雜,個別人情緒激動,每次發(fā)表要求控制在3分鐘左右,因此發(fā)表工作的關鍵在於“既快又準又穩(wěn)”。在發(fā)表窗口,我保持平和心態(tài),按照規(guī)章制度的要求,給群眾發(fā)表,或進行解釋,發(fā)表期間,我的發(fā)表量居前三名。一位帶班的在編干部曾經說過,他注意很久,發(fā)現我在窗口解釋問題時“表達很規(guī)范”,“掛友”們因此戲稱我是“法人法語”、“旺律”,但表達規(guī)范對於曾經從事法律援助工作的人員來說,應當是最基本的要求了。除了發(fā)表,我們還輪流在登記窗口、接談室開展登記、接談工作,堅持“不登記完不關門,不接談完不下班”,記錄來訪人反映事項,疏導來訪人情緒,解釋法律政策規(guī)定,並利用信訪信息系統轉送、交辦,責成基層信訪部門協調主管部門對來訪人訴求進行處理、答復?!笆舜蟆薄皟蓵逼陂g,除周六日不休息外,中午也正常工作,由於來訪群眾很多,有一天我們從早上7點半一直接待到晚上9點多,讓每一名來訪群眾得到了及時接待。掛職期間,我的一位“掛友”收到了群眾寄來的表揚信,稱贊他充分展現了“北京精神”,是北京人的楷模,我們大家都以此為榮。
還清楚記得,我曾在登記窗口多次詢問來訪群眾:你以前反映的問題解決了嗎?許多人回答:那個問題已經解決,這次是新問題?!皰煊选眰冊谝黄饡r,有人問我:你根據你的認識、估計、判斷,來訪群眾的訴求,到底有多少比例是合理的? 對此,我的粗淺認識是,無法估計這一比例,如果真的要追問他們的訴求是否合理,必須經過信訪條例規(guī)定的“三級終結”程序,或者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程序,一件件地處理,才能知道最終結果﹔無論其訴求實體上是“合理”還是“不合理”,都不能事先推定,隻要是通過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都需要通過公正的程序來解決。我們必須做的,就是認真貫徹“十八大”精神,做好本職工作,熱情服務群眾,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群眾權益、保障公平正義,而這就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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