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怡 史冬柏
2019年12月24日08:30 來源:遼寧日報
編者的話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簡稱《決定》)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黨和人民在長期實踐探索中形成的科學制度體系,我國國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動都依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展開,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及其執(zhí)行能力的集中體現!眹@制度與治理相關深層次問題,記者近日專訪了著名理論家和歷史學家、原中央黨史研究室副主任、中央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共黨史學會副會長李忠杰。
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落實到制度上
遼寧日報: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改革開放以來黨的全部理論和實踐的主題,是黨和人民歷盡千辛萬苦、付出巨大代價取得的根本成就!笔艑盟闹腥珪䦟n}研究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問題。我們應該怎樣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李忠杰:改革開放的最重要成果,就是創(chuàng)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外延非常廣泛。它既是一種道路,也是一種事業(yè);既是一種實踐,也是一種理論;既是一種制度體系,也是一種歷史進程;既是一面旗幟,也是一種文化。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在不同語境中提出和使用這些概念。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將其主要歸結為道路、理論體系、制度、文化四個方面。
無論是道路、事業(yè),還是實踐、理論,最終固化下來,還是要成為一種制度,因為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wěn)定性和長期性。我們黨總結以往經驗教訓,深刻認識到制度建設的重要性。改革開放以來,無論是在黨的建設上,還是在國家和社會建設上,都越來越重視和加強制度建設。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落實到制度上,見諸一整套完善、嚴密的制度體系,才能最終固化下來。
新中國成立后,我們黨領導人民逐步建立了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改革開放后,對經濟、政治、科技、文化、教育、社會等各方面體制不斷進行改革,不僅使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得到堅持,而且使各方面體制得到完善,進一步增強活力和生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相互銜接、相互聯系的制度體系。
遼寧日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具體包含哪些內容?有什么特點?
李忠杰:十九大報告逐一列舉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xié)商制度、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基本經濟制度和分配制度(《決定》進一步將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fā)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三項制度并列,都作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以及建立在這些制度基礎上的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tài)文明體制等各項具體制度。所有這些,依據其重要性,劃分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即各方面體制等具體制度),它們共同構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體系。
這一套制度體系,既不同于傳統(tǒng)的社會主義模式,也不同于其他任何國家的模式。它是一套建立在中國基本國情基礎之上、把科學社會主義基本原則與中國當代實際和時代實際結合起來、獨特的制度體系。這套制度體系,書本上找不到,外國找不到,是中國人民的偉大創(chuàng)造,是改革開放的偉大創(chuàng)造。
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黨和人民長期奮斗逐步積累的成果,是改革開放以來取得的歷史性成就。這一制度,符合中國國情,順應時代潮流,有利于保持黨和國家活力、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有利于解放和發(fā)展社會生產力、推動經濟社會全面發(fā)展,有利于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集中力量辦大事、有效應對前進道路上的各種風險挑戰(zhàn),有利于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wěn)定、國家統(tǒng)一。它集中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特點和優(yōu)勢,是當代中國發(fā)展進步的根本制度保障。當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還在不斷探索和實踐過程中。因此,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還需要繼續(xù)豐富、發(fā)展和完善。
我國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國特色和優(yōu)勢的科學制度安排
遼寧日報:在各種制度中,政治制度非常重要,關系到國家性質和國家結構,我們的問題就圍繞政治制度展開。請先談談您對根本政治制度的認識。
李忠杰:政體,是國家政權的組織形式,廣義的政體包括國家的管理形式和國家的結構形式。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的政體,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按照憲法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通過普遍的民主選舉,產生自己的代表,組成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構成我國民主的基本框架,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是人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的政治組織形式。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對其他許多制度起著決定性作用。在我國,建設民主政治可以有許多方面、許多渠道,但最根本的還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新中國成立70年來,它已經不斷發(fā)展、進步和完善,顯示了強大的生命力和優(yōu)越性。
遼寧日報:我們應該怎樣理解基本政治制度的內涵和特色?
李忠杰:首先,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xié)商制度是中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這一制度的主要特點是共產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產黨執(zhí)政、多黨派參政。共產黨是執(zhí)政黨,各民主黨派是參政黨。人民政協(xié)是中國人民愛國統(tǒng)一戰(zhàn)線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xié)商的重要機構,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fā)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
其次,在“統(tǒng)一共和國”的框架內實行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是中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實現民族平等、保障少數民族權利的重要政治制度,是在多民族國家里解決國家整體與民族地方關系的一個創(chuàng)造。實行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的前提是國家的集中統(tǒng)一,核心是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根本目的是實現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fā)展。中國實行的民族區(qū)域自治是根據本國的歷史發(fā)展、文化特點、民族關系和民族分布等具體情況作出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發(fā)展要求,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和制度優(yōu)勢。
最后,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礎性工程。我國地域遼闊、人口眾多、社會管理層次較多,人民生產生活的重心在基層,基層公共事業(yè)的發(fā)展和基層公共事務的管理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基層民主同保證人民合法權益密切相關。因此,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yè),是人民當家作主最有效、最廣泛的途徑;鶎尤罕娮灾蔚膶嵺`,從做得到的事情做起,從群眾最關心的事情入手,由點到面、由淺入深,逐步推開,取得很大進步,對基層社會治理發(fā)揮了重要作用。
努力把我國制度優(yōu)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遼寧日報: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概念越來越受到重視,直至此次全會專題研究相關問題。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之間存在怎樣的關系?
李忠杰:“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個新的重大命題。國家治理體系,就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制度和管理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tài)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guī),也包括國家的政治體系、行政體系和其他管理體系,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xié)調的國家制度和管理體系的總和。國家治理能力,則是運用國家制度、統(tǒng)馭管理體系,管理國家和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統(tǒng)籌推進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的能力。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有機整體,相輔相成,有了科學的國家治理體系才能孕育高水平的國家治理能力,不斷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發(fā)揮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
遼寧日報:《決定》要求“把我國制度優(yōu)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為什么這樣提?其內在機理是什么?
李忠杰: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zhí)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制度與治理是辯證統(tǒng)一的關系。制度是相對固化的,而治理是相對活化的;制度側重于規(guī)范本身,而治理側重于進行管理;制度側重于文本載明的約束,而治理側重于人的主體性活動;制度一般是治理的基礎,而治理可能會依賴制度進行,但也有可能不按制度辦事而靠主觀意志行事;制度的優(yōu)勢要轉化為治理的效能,而治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也應該建立在科學的制度之上;制度是否科學、合理,要由治理的成效來展示和檢驗,而治理的成效,可能與制度有關,也可能與人的主體性活動有關。
使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這個概念,表明我們的價值取向,更加注重于國家和社會的治理及其效果。制度好不好,檢驗和評價的標準是什么?歸根結底要看治理的效果。但同時,治理效果的好壞,根本上還是取決于制度是否科學和完善。所以,一定要把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兩個方面有機結合起來,真正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yōu)勢轉化為治理國家的效能。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就是要適應時代變化,既改革不適應實踐發(fā)展要求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guī),又不斷構建新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guī),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學、更加完善,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guī)范化、程序化、民主化、法治化、科學化。同時,要使國家治理者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制度治理國家,把各方面的制度優(yōu)勢轉化為治理國家的效能,提高黨科學執(zhí)政、民主執(zhí)政、依法執(zhí)政的水平,提高各級干部和公務人員參與國家和社會治理的素質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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