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大荔縣副縣長任教訓,在其他縣任副縣長時,為正上學的兒子辦理工資關系,累計領取財政資金45096元。目前,其子違規(guī)領取的財政資金已全額上繳,當?shù)亟o予任教訓黨內警告處分。
安排孩子“吃空餉”,一個黨內警告處分未免太輕了。
從新聞看,任教訓的問題有二:一是利用職權違規(guī)安排兒子就業(yè),屬于就業(yè)特權。在眼下,事業(yè)單位也是“逢進必考”,而他卻違規(guī)把自己的兒子安排進去,受到黨紀處分,是理所當然的事。第二,他的兒子還在讀書,根本不可能分身上班,卻在單位拿工資,這構成“吃空餉”。理論上說,“吃空餉”其實就是貪污,應該以貪污罪追究刑責?傻筋^來,對其的追責是將其上繳,涉事副縣長任教訓只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在所有處分中,這已是最低起點。
事實上,媒體曝光的官員讓子女吃空餉的案件不少,最后的處分從沒這么輕的。如山西省靜樂縣原縣委書記楊存虎安排女兒吃空餉,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免職;山西省長子縣教育局局長李福剛安排兒子在教育系統(tǒng)吃空餉,結果其教育局局長、黨組書記職務被免去,其兒子清除出教師隊伍,所領工資全額退回……安排子女吃空餉的官員,被曝光后,幾乎是無一例外地丟官,任教訓的副縣長為什么還在當?
渭南市委為什么如此寬容搞特權的干部,就是舍不得拿掉他們的官帽?是那里對違紀干部普遍“高容忍”,還是專門縱容任教訓?這樣的處分還好意思發(fā)通報,只能讓違法官員有恃無恐,“任教訓”絲毫不能給官員們以“教訓”。
□殷國安(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