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至2007年3月,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的習近平同志,曾在浙江日報“之江新語”專欄發(fā)表短論二百三十二篇!端枷胝喂ぷ餮芯俊冯s志選登其中四篇短論,在《莫把制度當“稻草人”擺設》一文中,習近平指出,各項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說立行、嚴格執(zhí)行,不能說在嘴上,掛在墻上,寫在紙上,把制度
當“稻草人”擺設,而應落實在實際行動上,體現在具體工作中。(人民網 8月2日)
在實際生活中,盡管規(guī)章制度針對性強、設計嚴密,如果執(zhí)行不力,很難發(fā)揮應有的效益。這種“制度休眠”現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中央政令不通,群眾權益受損,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制度看得見卻摸不著,導致“制度休眠”,主要表現在:一是好政策落實不力。近年來,中央出臺的惠民、利民政策很多,但在執(zhí)行過程中卻發(fā)生變形走樣。二是監(jiān)管缺位讓制度淪為一紙空文。有的具體執(zhí)行部門沒有發(fā)揮應有的監(jiān)督、檢查作用,損害了政府和相關部門的權威。三是具體辦事人員“躲、拖、推”應對群眾訴求。有的地方、有的部門對攸關群眾利益的事情推諉塞責,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公信力。
制度執(zhí)行不到位,特別是好制度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制度患上“腸梗阻”,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干部“官本位”思想嚴重。習慣于只對上負責,面對群眾提出的棘手問題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其次,是扭曲的政績觀作祟。對有利于自己政績的就積極主動;相反,則敷衍了事,互相推諉。此外,一些職能部門斤斤計較于部門利益或個人得失,而不是從群眾利益出發(fā)來考慮和解決問題。
破解“制度休眠”困局,讓好制度發(fā)揮最大效益,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改變地方考核指揮棒側重于GDP指標,經濟指標成為考核重點,造成一些干部熱衷于招商引資,大上項目的狀況。立政績考核的民生標桿,推動領導干部重視民生問題,做到對民意、民聲入腦、上心,而不把群眾中特定群體的合理利益訴求當成“雜音”,使得一些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好制度落實到位。
建立科學可行的考評機制。抓住考評這個關鍵點,保障相關制度得到全面、高效的落實。這就需要建立一整套科學的考評機制,每項制度做到有執(zhí)行、有考評、有反饋,推動群眾各類訴求的解決,形成正確的導向,增強制度執(zhí)行的剛性。
加大監(jiān)督懲處的力度。任何規(guī)章制度都要有責任追究機制,明確不執(zhí)行怎么辦,誰來負責任,如何處罰。加大對制度執(zhí)行不力,“懶政”、“庸政”等行為的懲處力度,通過嚴厲的問責,轉變各地各級干部作風,推動創(chuàng)先爭優(yōu)。
讓群眾參與激活制度。在提高制度的透明度的同時,讓群眾對領導干部干得好壞與否擁有發(fā)言權,最大限度地讓群眾參與進來。通過群眾評議,促使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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